
中航远见领航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 年 5 月 13 日
基金名称 中航远见领航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航远见领航混合发起
基金主代码 02149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08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航远见领航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中
航远见领航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5 年 5 月 7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5 年度的第 2 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航远见领航混合发起 A 中航远见领航混合发起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1491 021492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2230 1.2175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1,690,175.26 1,364,094.88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4000 0.4000
权益登记日 2025 年 5 月 14 日
除息日 2025 年 5 月 14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 年 5 月 15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由红利转得的基金份额将以 2025 年 5 月 14 日
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直
接划入其基金账户。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产生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25 年 5 月 16
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并于本基金的开放日办理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注: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
益。
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
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在其他销
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按基金交易代码通过其他销售机构交易账户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avic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186)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
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本次
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avic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186)了解本基金相关情况。投资
者也可以前往本基金有关销售机构进行咨询。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基金管理人官网的公示。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
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
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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